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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能否生育需根据心脏功能分级和具体病情评估,多数轻中度患者经规范管理后可妊娠,重度或存在严重并发症者需避免妊娠。先天性心脏病可能由遗传因素、孕期感染或药物暴露等原因引起,建议孕前接受心内科和产科联合评估。
心功能Ⅰ-Ⅱ级且无肺动脉高压、严重心律失常等并发症的患者,在严格监测下通常可完成妊娠。这类患者妊娠前需完善心脏超声、运动负荷试验等检查,妊娠期需每1-2个月进行心功能评估,分娩多选择剖宫产以减轻心脏负荷。孕期可能需调整抗凝方案,如将华法林更换为肝素,同时密切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合并艾森曼格综合征、严重主动脉瓣狭窄或心室功能衰竭的患者妊娠风险极高。妊娠可能导致心功能恶化、恶性心律失常甚至猝死,胎儿生长受限概率显著增加。这类患者应严格避孕,意外妊娠需在早孕期终止。即使完成心脏矫治手术的患者,若存在残余分流或心室功能障碍,仍需谨慎评估妊娠指征。
所有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孕前应接受专业遗传咨询,部分类型先心病如马凡综合征、22q11微缺失综合征等具有遗传倾向。妊娠期间需限制钠盐摄入,避免过度劳累,出现呼吸困难、夜间阵发性咳嗽等症状需立即就医。产后需继续心功能监测,母乳喂养需根据用药情况个体化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