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可以采取哪些检查

妊娠期糖尿病可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检测、随机血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尿糖检测等方式筛查诊断。
妊娠24-28周进行75克葡萄糖负荷试验,分别检测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三项指标中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阈值可确诊,该试验是当前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金标准。
要求禁食8小时后静脉采血,血糖值≥5.1毫摩尔每升提示异常。该方法操作简便但敏感性较低,常作为初步筛查手段,需结合其他检查综合判断。
任意时间点静脉血糖≥11.1毫摩尔每升且伴典型症状可辅助诊断。该方法适用于急诊筛查,但受饮食、运动等因素干扰较大,需重复检测确认。
反映近8-12周平均血糖水平,≥6.5%具有参考价值。因妊娠期红细胞代谢加快可能导致假阴性,通常不作为主要诊断依据,多用于治疗效果评估。
尿常规检查发现尿糖阳性需警惕血糖异常,但受妊娠期肾糖阈下降影响特异性较差,阳性者应进一步行血糖检测确认。
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需定期监测血糖变化,建议每日空腹及餐后2小时各测量一次指尖血糖,记录饮食运动情况。合理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量,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如燕麦、糙米等粗粮,分餐制每日5-6次少量进食。适当进行散步、孕妇瑜伽等有氧运动,每次30分钟以内。每周测量体重增长幅度,整个孕期增重控制在11-16公斤范围内。出现头晕、心悸等低血糖症状时及时补充15克碳水化合物,如半杯果汁或3块饼干。所有检测数据需定期向产科及内分泌科医生反馈,根据结果调整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