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属于妊娠期特有的暂时性疾病,不属于慢性疾病。妊娠期高血压通常在分娩后12周内自行缓解,但可能发展为子痫前期或增加远期心血管疾病风险。
妊娠期高血压指妊娠20周后新发血压升高,不伴蛋白尿或其他器官损害,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该病具有自限性,多数产后6-12周血压恢复正常,不符合慢性疾病长期持续的特点。
约25%患者可能进展为子痫前期,需按急症处理;未进展者产后血压多可完全恢复。
妊娠期高血压病史是心血管疾病高危因素,建议产后定期监测血压和代谢指标。
妊娠期应保证优质蛋白和钾摄入,避免高盐饮食,适度进行散步等低强度运动,每周至少监测血压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