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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产后血糖标准为空腹血糖低于5.1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6.7毫摩尔每升。血糖监测需持续至产后6-12周,影响因素主要有胰岛素抵抗恢复情况、饮食结构调整、体重变化及哺乳需求。
1、胰岛素抵抗恢复妊娠期激素水平下降后,多数产妇胰岛素敏感性逐渐恢复,但部分人群可能持续存在糖代谢异常,需通过OGTT试验评估。
2、饮食结构调整产后应保持低升糖指数饮食,控制精制碳水化合物摄入,增加膳食纤维和优质蛋白比例,避免血糖波动。
3、体重变化影响孕前超重或产后体重未回落至理想范围的产妇,脂肪细胞因子分泌异常可能持续影响血糖代谢,建议制定渐进式减重计划。
4、哺乳需求调整哺乳期每日额外消耗500千卡热量,需平衡血糖控制与营养供给,避免因过度限制饮食导致乳汁分泌不足。
建议产后定期监测血糖变化,哺乳期避免使用降糖药物,通过膳食管理结合适度运动维持血糖稳定,若12周后仍异常需转内分泌科评估。
糖尿病药物服用时间需根据具体药物种类决定,主要有餐前30分钟、餐时服用、餐后服用、睡前服用等类型。
1、餐前30分钟磺脲类促泌剂如格列本脲、格列齐特等需餐前服用,通过刺激胰岛素分泌控制餐后血糖。
2、餐时服用格列奈类降糖药如瑞格列奈、那格列奈需随餐服用,快速起效控制餐后血糖高峰。
3、餐后服用双胍类药物如二甲双胍建议餐后服用,可减轻胃肠刺激症状,降低胃肠道不良反应。
4、睡前服用长效基础胰岛素如甘精胰岛素通常在睡前注射,维持夜间基础血糖水平稳定。
糖尿病患者应严格遵医嘱定时定量服药,配合血糖监测和饮食运动管理,不可自行调整用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