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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患者在病情稳定且经专业医生评估后,一般可以做近视手术。若抑郁症处于急性发作期或伴随严重焦虑症状,通常不建议手术。
近视手术对患者的心理状态和术后护理配合度有一定要求。病情稳定的抑郁症患者,在精神科医生和眼科医生共同评估确认情绪控制良好、用药不影响手术安全、能配合术后护理的情况下,可选择全飞秒激光手术或半飞秒激光手术等术式。术前需停用可能影响角膜愈合的抗抑郁药物,术后需严格遵医嘱使用人工泪液、抗生素滴眼液等预防感染和干眼症。
处于抑郁发作期、有自杀倾向或严重焦虑的患者,因手术应激可能加重情绪波动,且术后需长期规范用药和复查,这类患者暂时不适合手术。部分抗抑郁药物如三环类可能引起干眼症,与近视手术并发症风险相关。若患者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等特殊药物,需提前与医生沟通调整用药方案。
建议抑郁症患者术前与精神科医生充分沟通,确保情绪稳定至少3-6个月,并由专业机构评估手术适应症。术后需加强心理疏导,避免因视力恢复期不适诱发情绪问题,同时保持规律复查和用药,注意用眼卫生,避免揉眼或过度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