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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为收缩压≥140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需间隔4小时以上重复测量确认。妊娠期高血压可能增加母婴并发症风险,需密切监测。
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需基于两次及以上测量结果,且测量时孕妇处于静息状态。血压轻度升高(140-159/90-109毫米汞柱)可能仅需生活方式调整,如低盐饮食、适度活动。若血压持续≥160/110毫米汞柱,或伴随头痛、视物模糊、尿蛋白阳性等症状,需立即干预。部分孕妇可能出现子痫前期,表现为血压骤升伴多器官功能损害,需住院治疗。血压监测应避免情绪紧张、憋尿等干扰因素,建议使用经过验证的电子血压计。
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应每日定时测量血压并记录,避免高盐高脂饮食,保证优质蛋白摄入。出现头晕、水肿加重或胎动异常时需及时就医。定期产检中需监测尿蛋白、肝肾功能及胎儿发育情况,必要时遵医嘱使用甲基多巴片、拉贝洛尔片等降压药物,禁止自行调整剂量。保持情绪稳定,左侧卧位休息有助于改善胎盘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