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人回答 | 59次阅读
肺结核用药后起红疹可能与药物过敏反应、药物副作用、合并皮肤感染、免疫系统异常等原因有关,可通过调整用药方案、抗过敏治疗、局部护理等方式缓解。
1. 药物过敏反应部分患者对利福平、异烟肼等抗结核药物存在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红疹伴瘙痒。需立即停用可疑药物,遵医嘱更换为链霉素或乙胺丁醇,必要时使用氯雷他定等抗组胺药物。
2. 药物副作用吡嗪酰胺可能导致光敏性皮炎,表现为暴露部位红疹。建议调整用药时间至夜间,避免日晒,局部涂抹炉甘石洗剂,严重时需减少剂量。
3. 合并皮肤感染结核病患者免疫力低下易并发真菌或细菌感染,红疹可能伴随脓疱。需进行皮肤镜检,确诊后可联用莫匹罗星软膏或酮康唑乳膏等外用药物。
4. 免疫系统异常结核病本身可能诱发免疫紊乱,表现为结节性红斑等皮疹。需完善免疫指标检测,必要时短期使用泼尼松等糖皮质激素控制炎症反应。
出现用药后红疹应记录皮疹形态与用药时间关系,避免搔抓患处,穿着宽松棉质衣物,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并及时复诊调整治疗方案。
乙型病毒性肝炎主要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接触传播和密切生活接触传播。
1、血液传播接触被污染的血液或血制品可能导致感染,如共用注射器、输血或器官移植等医疗操作。
2、母婴传播携带病毒的孕妇可能在分娩过程中将病毒传染给新生儿,孕期或分娩时的母婴传播是重要途径。
3、性接触传播与感染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可能造成病毒传播,精液和阴道分泌物中可能含有病毒。
4、密切接触传播长期与感染者共用牙刷、剃须刀等个人物品,或皮肤黏膜破损后接触病毒污染物可能造成感染。
预防乙型病毒性肝炎应注意避免高危行为,及时接种疫苗,感染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并遵医嘱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