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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收缩压持续超过16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持续超过110毫米汞柱时,通常必须考虑终止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能对母婴安全构成威胁,需由产科医生综合评估后决定干预方案。
妊娠期高血压分为妊娠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等类型。血压轻度升高时可通过限制钠盐摄入、增加卧床休息时间等方式控制。当血压达到150-159/100-109毫米汞柱范围,可能需使用拉贝洛尔片或硝苯地平控释片等药物控制,同时密切监测胎儿生长状况。若出现持续性头痛、视物模糊、上腹痛等子痫前期症状,即使血压未达重度标准也需住院观察。
当血压突破160/110毫米汞柱阈值时,胎盘灌注可能严重不足,易发生胎盘早剥、胎儿窘迫等并发症。此时若孕周超过34周,多数建议及时终止妊娠;孕周不足34周者需权衡促胎肺成熟治疗与病情风险。合并HELLP综合征或子痫发作时,无论孕周均需立即终止妊娠。终止方式需根据宫颈条件、胎儿情况等选择引产或剖宫产。
孕妇应定期监测血压并记录,避免高盐高脂饮食,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卧位休息。出现头晕、水肿加重等症状时须立即就医。妊娠20周后每次产检需进行尿蛋白检测,配合医生完成胎心监护、超声检查等评估。确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后,应避免自行调整药物剂量或延误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