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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通常在肾小球滤过率低于15毫升/分钟或出现严重并发症时需开始透析治疗。
透析时机的判断需结合临床症状与实验室指标。当患者出现难以控制的高钾血症、严重代谢性酸中毒、容量负荷过重导致心力衰竭、尿毒症脑病或心包炎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时,无论肾小球滤过率数值如何都需立即透析。对于尚未出现急危重症的患者,若肾小球滤过率持续低于15毫升/分钟且伴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皮肤瘙痒等尿毒症症状,或存在难以纠正的贫血、营养不良等慢性并发症,也应考虑启动透析治疗。部分糖尿病患者因并发症风险较高,可能在肾小球滤过率20毫升/分钟左右提前干预。
少数特殊情况需个体化评估。如高龄患者或合并多种基础疾病者,若症状轻微且营养状态稳定,可在严密监测下适当延缓透析;而妊娠期尿毒症患者为保障胎儿安全,可能需更早开始透析。急性肾损伤导致的尿毒症若短期内无法恢复肾功能,也需临时透析支持。
透析方式选择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具体方案需由肾内科医生根据患者血管条件、残余肾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等综合制定。建议尿毒症患者定期监测肾功能指标,出现水肿加重、呼吸困难、意识改变等症状时及时就医,日常生活中需严格控制水分摄入,限制高钾高磷食物,保持规律作息以延缓病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