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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衰中晚期通常难以完全恢复,但通过规范治疗和长期管理可以改善症状、延缓病情进展。心衰中晚期指心脏功能已出现明显损害,心肌重构和器官灌注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心衰中晚期患者的心脏收缩或舒张功能显著下降,心脏泵血能力减弱,可能出现活动后气促、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下肢水肿等症状。此时心肌细胞损伤和纤维化程度较重,心脏结构改变往往不可逆。治疗重点在于减轻心脏负荷,改善心肌供血,控制液体潴留,常用药物包括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培哚普利片、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缓释片、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如螺内酯片等。部分患者可能需植入心脏再同步化治疗起搏器或接受心脏移植评估。
极少数新发可逆性病因导致的心衰中晚期病例存在恢复可能,如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肌病在纠正甲亢后心功能可能部分恢复,酒精性心肌病在严格戒酒后心脏功能可能改善。但多数原发性心肌病变或长期缺血导致的心衰中晚期,心肌损伤已形成结构性改变。
心衰中晚期患者需严格限制钠盐摄入,每日监测体重变化,避免感染和过度劳累。建议在心血管专科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方案,定期复查心脏超声和血液指标。保持适度有氧运动如步行训练,但需避免引发胸闷气短等不适症状。心理疏导和家庭支持对提高治疗依从性尤为重要。
服用抗结核药物期间护肝可通过调整饮食结构、补充护肝药物、定期监测肝功能、避免肝毒性物质等方式实现。抗结核药物可能引起药物性肝损伤,表现为转氨酶升高、黄疸等症状。
增加优质蛋白和维生素B族摄入,如鸡蛋、瘦肉、全谷物等,减少高脂饮食。高蛋白饮食有助于肝细胞,避免酒精及霉变食物减轻肝脏代谢负担。
联用护肝药物如还原型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水飞蓟素等。这些药物可稳定肝细胞膜,促进肝细胞再生,需在医生指导下与抗结核药物同步使用。
治疗前及用药后每2-4周检测ALT、AST等指标。若转氨酶超过正常值3倍或出现恶心、厌油等症状,需及时调整用药。
避免合用对乙酰氨基酚等肝毒性药物,慎用中药制剂。保持规律作息,剧烈运动可能加重肝脏缺氧,建议选择散步等温和运动。
出现皮肤巩膜黄染或持续乏力需立即就医,结核治疗期间可适量食用西蓝花、蓝莓等抗氧化食物辅助肝脏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