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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小三阳患者从事餐饮业需结合肝功能状态和病毒复制情况综合评估,主要影响因素有病毒载量、肝功能指标、防护措施规范性、当地法规要求。
HBV-DNA检测结果低于检测下限且肝功能正常者,传染概率极低,但需定期复查病毒复制情况,建议每3-6个月检测肝功能与病毒载量。
转氨酶持续正常且无肝纤维化表现者,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可考虑从业,但须避免酒精摄入和熬夜等伤肝行为。
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工作时佩戴手套避免皮肤破损,餐具消毒须达到100℃持续1分钟以上,伤口需立即包扎隔离。
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病毒性肝炎患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但部分地区允许携带者从事非直接接触岗位。
建议携带乙肝病毒餐饮从业者选择凉菜制作、仓库管理等非直接接触岗位,工作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