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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糖尿病慢病需满足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异常,并符合医保规定的并发症或靶器官损害条件。具体标准包括确诊糖尿病、持续药物治疗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及医生评估证明。
1、确诊标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糖尿病确诊证明,包括空腹血糖超过7.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超过11.1mmol/L,糖化血红蛋白超过6.5%。
2、并发症要求:合并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肾病、周围神经病变等靶器官损害,或存在心脑血管疾病等严重并发症。
3、治疗记录:需提交连续半年以上的降糖药物使用记录,如二甲双胍、格列美脲等处方凭证,证明病情需长期管理。
4、医保审核:经指定医疗机构专科医师评估后,由医保部门根据当地政策审批,部分地区要求年度复查维持资格。
建议携带近期检查报告、病历本及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流程,部分省市支持线上申请。
糖尿病空腹血糖低可通过调整饮食、监测血糖、合理用药、及时就医等方式干预,通常由降糖药物过量、进食不足、运动过度、肝肾功能异常等原因引起。
1、调整饮食定时定量进食碳水化合物,避免长时间空腹,可随身携带糖果或饼干应对突发低血糖。
2、监测血糖增加每日血糖检测频次,尤其夜间和晨起时段,记录数据供医生调整治疗方案参考。
3、合理用药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胰岛素或磺脲类降糖药剂量,避免自行增减药物。常用药物包括门冬胰岛素、格列美脲、二甲双胍等。
4、及时就医反复出现空腹低血糖或伴随意识模糊时需立即就医,排查胰岛细胞瘤等器质性疾病可能。
糖尿病患者应避免空腹运动,随身携带糖尿病急救卡,家属需学习低血糖识别与处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