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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肺炎呼吸衰竭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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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肺炎呼吸衰竭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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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晨
汪晨 中日友好医院 主任医师
重症肺炎引发的呼吸衰竭是一种严重的健康状况,患者可能会出现显著的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这种情况下,身体的各个组织和器官可能会出现功能障碍和代谢紊乱,导致一系列临床症状。了解这些症状有助于及时识别和处理这种危机情况。
1、呼吸系统:患者通常会经历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这种感觉就像是无法吸入足够的空气。可能会出现紫绀,即皮肤和黏膜呈现出蓝紫色,这是因为血液中氧气不足。同时,听诊时可能会发现湿啰音,这是一种肺部的异常声音。
2、循环系统:心脏可能会以更快的速度跳动,试图弥补氧气的不足,但这可能导致血压下降,严重时甚至会出现休克。这种情况需要立即的医疗干预。
3、神经系统:由于大脑缺氧,患者可能会出现意识模糊或昏迷,表现出烦躁不安和谵妄。这些症状提示神经系统受到严重影响,需要紧急处理。
4、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是常见的症状,同时可能伴有腹胀、腹泻,甚至肠鸣音减弱或消失。这些都是由于消化系统的血液供应减少导致的。
5、泌尿生殖系统:患者可能会出现少尿或无尿的情况,表明肾功能受损。女性患者还可能经历阴道出血,这需要特别注意。
6、其他症状:全身表现可能包括发热、乏力、肌肉酸痛,甚至皮疹和关节疼痛。这些症状反映了全身炎症反应。
在治疗方面,积极的抗感染治疗是关键,可能需要使用抗生素和其他药物。支持性治疗,如机械通气,可以帮助改善呼吸困难。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持清淡营养的饮食,并适当锻炼以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如果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就医,以免延误病情。保持警惕和及时的医疗干预是应对重症肺炎呼吸衰竭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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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呼吸衰竭的诊断和治疗原则是

呼吸衰竭的诊断需结合临床表现、血气分析及影像学检查,治疗原则包括氧疗、病因治疗、呼吸支持及并发症防治。

1、诊断标准

呼吸衰竭的诊断主要依据动脉血气分析结果,在海平面静息状态呼吸空气条件下,动脉血氧分压低于60毫米汞柱伴或不伴二氧化碳分压高于50毫米汞柱。临床表现包括呼吸困难、发绀、意识障碍等。胸部X线或CT检查有助于明确肺部原发病变,肺功能检查可评估通气功能障碍类型。

2、氧疗原则

根据缺氧类型选择氧疗方式,Ⅰ型呼吸衰竭可给予高浓度氧疗,维持血氧饱和度在90%以上;Ⅱ型呼吸衰竭需控制性低流量吸氧,目标血氧饱和度88%-92%。氧疗装置可选择鼻导管、文丘里面罩或无创呼吸机,需持续监测血气变化。

3、病因治疗

针对导致呼吸衰竭的原发疾病进行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需使用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入剂联合抗感染治疗;重症肺炎需根据病原学选择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等抗生素;肺栓塞需使用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抗凝。

4、呼吸支持

无创正压通气适用于轻中度Ⅱ型呼吸衰竭,可选用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有创机械通气用于严重呼吸衰竭或意识障碍患者,需根据血气调整呼吸机参数。体外膜肺氧合适用于常规治疗无效的难治性低氧血症。

5、并发症防治

需预防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深静脉血栓等并发症。盐酸氨溴索注射液可用于痰液引流,注射用奥美拉唑钠预防应激性溃疡。纠正水电解质紊乱,营养支持治疗对长期机械通气患者尤为重要。

呼吸衰竭患者应戒烟并避免呼吸道感染,慢性呼吸衰竭患者可进行呼吸康复训练。家庭氧疗需规范使用制氧设备,定期复查血气分析。急性加重时需立即就医,遵医嘱调整治疗方案,不可自行停用药物或更改氧疗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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